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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新外汇管制出台,要特别注意这三点

法律顾问袁律师

2019-12-07 发布

2019年2月1日,《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开始实施,《解释》中规定了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2月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联合发布《非法买卖外汇认定标准》,其中明确表明非法进行外汇交易并获利超过10万人民币,将按照非法经营罪并追究刑事责任。据此以下三点需要特别注意,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触犯法律:


1、虚构支付结算

最常见的就是人们经常使用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支付等。比如你在境外用银行卡购买某个商品时,在支付的时候人民币就已经自动换成外币交易了。但事后你对商品有所不满,或者商品质量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退货。如果在退货时选择用现金退货,那这种行为便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涉嫌外汇套现。


2、公转私套取现金

这种套现套路常见于旅行社等涉及出入境的公司。比如在国内,消费者选择某家旅行社,并支付了3万元的费用。转身,旅行社将这3万元又转给海外的分支机构后,该分支机构又向消费者支付等额外币现金。如此,该消费者和该公司都属于违法行为。


3、支票套现

支票套现和公转私套现基本一样,唯一不同点就是公转私套现是使用现金支付,支票套现是使用支票支付。


法条链接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