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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江苏省分局推出四项措施,提高外汇业务在线办理效率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2020-02-04 发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外汇管理服务,根据总行总局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情况,外汇局江苏省分局推出以下措施,通过“互联网办理”、“电子邮件办理”、“邮寄办理”、“电话、QQ、微信咨询办理”等方式办理名录登记、贸易信贷报告、境外放款、对外担保、资本市场等外汇业务,提高外汇业务在线办理效率,减少市场主体不必要的外出。

一、互联网办理(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为例)

1.登录国家外汇局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初次使用需要进行注册,点击“法人注册(行政许可业务)”。(使用前根据登录页面“常用下载”中的“数字外管平台用户手册”设置浏览器)。

2.根据页面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并设置密码。

3.使用已注册的用户登录后,点击“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办理”,在检索框中输入“名录”,点击“出口单位名录登记新版/变更”右侧对应的“我要办理”。

4.根据界面指示信息,将材料清单所列文件单独扫描并上传。申请书和确认书可直接在页面上下载空白表样。


5. 企业完成操作后,可以在我的业务菜单中查询办理状态。

6.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此类业务。


二、电子邮件、传真办理

不能网办的金融机构赋码、特殊机构赋码、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准入、银行停办结售汇业务备案、银行信息变更备案、银行分支机构衍生品业务报告、银行代兑机构业务报告、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增减合作银行报告等其他外汇业务通过扫描申请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可事后补交。业务办理前请先电话咨询外汇局,确保该业务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办理。

三、邮寄办理

对于无法在线办理的行政许可业务(例如境外放款、对外担保、个人财产转移、登记表等)或其他外汇业务,可在电话咨询外汇局相应处室后通过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

为便捷企业和个人办理相关业务,减少邮寄次数及现场提交材料次数,建议企业和个人先网上查询相关业务所需业务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江苏省分局子网站,进入官网http://www.safe.gov.cn/jiangsu/,在业务指南中寻找对应项目:

2.每项业务办理指南包含所需业务办理材料、办理机构地点,业务办理流程以及咨询电话均在附表中,如有需要,可致电咨询并预约相关业务办理。(图示为境外直接投资及境外放款相关业务指南)

四、电话、QQ、微信等咨询办理

如存在有急事或需特别指导帮助的业务,可通过电话联系后添加外汇局工作人员QQ号,通过远程帮助等方式咨询,在工作人员指导后选择合适的方式办理业务。

业务咨询电话

业务名称

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025-84790230、84790232、84790219

银行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

025-84790218、84790233、84790219

货物贸易

025-84790266、84790281、84790183

服务贸易、个人外汇业务

025-84790451、84790400、84790540

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外债、跨境担保等业务

025-84790044、84790045、84790147

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特殊目的公司补登记等业务

025-84790496、84790050、84790179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移民/继承财产转移、股权激励等业务

025-84790081、84790045、84790147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

徐雁(业务),025-84790401,王若翔(技术),025-84790237

投诉电话

025-84790052、84790203

 

注意事项:用户可通过微信搜索“数字外管”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服务号,该服务号提供了业务系统使用过程中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以及人工服务和自助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