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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开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12-26 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协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和省口岸办快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12条措施,通过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的福建省税务备案表查询核注系统12月26日正式上线,企业跨境支付更加便利。

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税务局规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服务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跨境支付业务的企业需向税务部门申请开立税务备案表。企业需要往返于税务部门和银行间,耗时费力。税务备案表查询核注系统上线实现了税务备案表开立和使用全流程电子化,在税务部门实现在线开立电子备案表的基础上,银行在线核注电子备案表并为企业办理付汇,业务办理时间从之前2、3天缩短至15分钟以内,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脚底成本”。

目前该系统已注册30家银行的227家分支机构用户,覆盖了2019年办理5万美元以上服务贸易付汇业务的所有银行。税务备案电子化上线后,福建省内将有上千家企业受益,涉及金额超过50亿美元,对推动全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促进福建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