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曝曝君首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 > 直销行业常见违法行为
直销行业常见违法行为

资深法律顾问袁律师

2019-07-31 发布

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我国直销行业的发展确定了明晰的规则,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规范、监管直销企业的法律依据。那么直销行业有哪些常见的违法行为呢?


直销行业常见五类违法行为:


一、刻意规避法律规定,在直销员招募活动中违规操作。

《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且必须取得直销员证后方可从事直销活动。实际中,一些直销企业为规避法律风险,推卸责任,在直销员招募中,采用各种方式违规操作,如大量培训却少量发直销员证或借用“优惠顾客”“销售顾问”等多种名义,刻意弱化直销员与直销企业的直接关系,模糊直销员的法律定位。


二、在突破审批的直销区域开展直销业务

直销企业突破审批区域开展直销活动的问题较多,突出方式是发展具有独立经营资格(持有经营执照)的经销商,以开展“传统营销”为名或在非直销区域发展人员、不核发直销员证等方式,“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三、突破审批的直销产品品种开展直销业务

通常有三种违法方式: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直销产品范围公告》之外的产品,通过直销方式销售非本企业或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通过直销方式销售未经审批的本企业或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


四、违规开展业务培训

这种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直销企业在开展业务培训时,大量采用“系统领导人”以分系统方式自主组织培训,直销企业仅作形式上审批或组织,认可或默许非直销企业正式员工进行培训授课。


五、存在欺骗、夸大、误导等虚假宣传和推销行为

一些直销企业对于业务培训的放任态度及对团队人员的松散管理,造成在实际培训中忽略法律法规及行为风险,故意混淆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将重点放在发展人员上。更有甚者,直销企业对自身的实力规模、产品功效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或纵容、默许经销商、直销员夸大宣传。